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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概況
南閘街道紫馨路西、南閘醫(yī)院北、豐收河東側地塊位于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南閘街道紫馨路西、南閘醫(yī)院北、豐收河東側,總占地面積2437m2。項目地塊歷史上主要為農田、民房,后地塊內民房拆除。地塊內現為臨時停車場。地塊規(guī)劃為醫(yī)療衛(wèi)生用地(A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關于印發(fā)無錫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土地利用性質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編制調查報告。江陰市人民政府南閘街道辦事處委托江蘇金信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對本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了解當前地塊環(huán)境質量狀況,并對后續(xù)土地開發(fā)利用給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布點方案和檢測指標
我司接到業(yè)主委托后,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了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本項目采用“系統(tǒng)布點法”進行點位的布設,地塊污染狀況調查合計布設土壤采樣點4個(編號T1-T4),地下水采樣點3個(編號X1-X3),底泥采樣點1個(編號D1),地表水采樣點1個(編號B1),土壤對照采樣點1個(編號DT1)、地下水對照采樣點1個(編號DX1)。土壤采樣點鉆探深度設置為6m,每個點位采集4個土壤樣品。地下水監(jiān)測井鉆探深度設置為6m。土壤、底泥檢測指標包括pH值、《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基本45項、其他潛在污染物錳、鉻、銻、銀、氟化物、氰化物、揮發(fā)酚、石油烴(C10-C40)。地下水檢測指標包括pH值、《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基本45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常規(guī)指標35項(不包括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其他潛在污染物銻、銀、苯胺類、石油烴(C10-C40)。地表水檢測指標包括pH值、《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基本45項、其他潛在污染物錳、鉻、銻、銀、氟化物、氰化物、揮發(fā)酚、石油烴(C10-C40)。
采樣檢測結果
土壤樣品pH范圍為7.47-8.15,不存在酸化和堿化的情況。土壤樣品檢出指標包括銅、鎳、鉻、鎘、鉛、汞、砷、銻、總氟化物、銀、錳、揮發(fā)酚、石油烴(C10-C40)、甲苯、1,2-二氯苯。其中銅、鎳、鎘、鉛、汞、砷、銻、揮發(fā)酚、石油烴(C10-C40)、甲苯、1,2-二氯苯檢出值均小于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鉻、總氟化物、銀、錳檢出值小于《深圳市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揮發(fā)酚暫無評價標準,地塊內檢出值與對照點檢出值相近。
地下水樣品pH值范圍為7.0-7.4,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限值要求。地下水樣品檢出指標包括濁度、銅、鎳、砷、鉛、銻、鋁、錳、鈉、硫化物、耗氧量、溶解性總固體、色度、總硬度、揮發(fā)酚、氨氮、氯化物(Cl-)、硝酸鹽(NO3-)、硫酸鹽(SO42-)、石油烴(C10-C40)、肉眼可見物、臭和味。石油烴(C10-C40)檢出值小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滬環(huán)土〔2020〕62號)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濁度、肉眼可見物檢測結果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Ⅴ類標準限值。其他指標檢出值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限值。
底泥樣品pH為7.78,不存在酸化和堿化的情況。底泥樣品檢出指標包括銅、鎳、鉻、鎘、鉛、汞、砷、銻、總氟化物、錳、揮發(fā)酚、石油烴(C10-C40)。其中銅、鎳、鎘、鉛、汞、砷、銻、揮發(fā)酚、石油烴(C10-C40)檢出值均小于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鉻、總氟化物、錳檢出值小于《深圳市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揮發(fā)酚暫無評價標準,檢出值與對照點檢出值相近。
地下表水樣品pH值為7.4,符合《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Ⅳ類標準限值。地表水檢出指標包括銅、鎳、砷、鉛、鉻、銻、氟化物、石油烴(C10-C40)。其中銅、砷、鉛、氟化物檢出值符合《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Ⅳ類標準限值。鎳、銻檢出值符合GB 3838-2002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標準限值。石油烴(C10-C40)檢出值小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滬環(huán)土〔2020〕62號)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鉻暫無評價標準。
綜上,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及相關評價標準限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及相關評價標準限值。項目地塊土壤環(huán)境質量滿足第一類用地(醫(yī)療衛(wèi)生用地(A5))環(huán)境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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